他也说,吴振华或许会把领导过的公司的股东权益相加,来说服委员会,但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一家5亿元股东权益的企业领导人的素质与能力,有别于领导10家5000万元股东权益的企业。”

前官委议员楚其菲(Zulkifli Baharudin)告诉《联合早报》,人民都明白总统选举设立高标准的用意,也接受这样的门槛。来自私人企业的有意参选人要是达不到企业股东权益的条件,总统选举委员会不太可能会行使酌情权,赋予他参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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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说,如果吴振华领导企业的股东权益不达标,他必须向总统选举委员会成功证明自己有足够经验和能力,来有效执行总统的职责。不过,这会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因为客观指标对总统选举委员会来说有较强的说服力。

奥斯国际股东权益5488万元

新加坡交易所网站上的奥斯国际公司财报显示,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东权益为5488万元,前一年为约4864万元。根据吴振华的个人网站介绍,他1990年起担任该公司的集团主席。

与吴振华同为非常驻大使的楚其菲说,总统选举委员会可能行使酌情权的会针对其他事务,例如参选人是不是公司的最高掌权人等。

总统选举潜在候选人吴振华所领导企业的股东权益若不达5亿元,即使他有参选意愿,也可能寸步难行。

我国民选总统制度对参选人资格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来自私人企业的候选人必须担任过股东权益平均超过5亿元私企的最高执行职位至少三年,而在任职的整个期间,公司须有税后盈利,且须以最接近参选日期的时段为依据。

受访的政治观察员认为,参选总统的资格标准设得高,是为了确保候选人具有担任总统的素质。因此,如果跨不过基本资格的关卡,问鼎总统宝座之路几乎可说是已经画下句点,总统选举委员会行使酌情权赋予参选人资格的可能性预计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