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10月1日的《新明日报》。
“此前接到第三者债务扣押令,把4000多元的银行存款都用作支付部分费用了。”
法官认为无证据支持张思云所称,即陈恒宁自2017年5月起共给了她280颗镇定剂的说法。相比之下,法官认为陈恒宁在2018年5月初只给张思云14颗镇定剂的说辞,与呈堂的证据较一致。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张思云(45岁)此前起诉精神科医生陈恒宁疏忽,指对方和她交往期间开了镇静剂给她应付焦虑问题,却没将她登记在医院记录里。
妇女起诉当医生的前情夫失职败诉,由于无法偿还诉讼费,如今被前情夫入禀法庭申请破产。
张思云星期天(10月1日)告诉《新明日报》,败诉后她得承担约25万元的诉讼费,包括陈恒宁的律师费。
她说不打算找律师处理,要是破产了,就无法带孩子出国。
“目前我还有工作收入,但余下的律师费等却无力偿还。”
案件经审讯后,法官去年7月判张思云败诉。
张思云去年买下一间四房式组屋,如今除了要应付房屋贷款,其他主要的支出包括13岁儿子的补习费,以及两人的生活费等。
她日前收到法庭信件,指陈恒宁入禀法庭申请让她破产,10月26日将在法庭展开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