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们不针对犯案的三个青年,这些孩子年龄都很小,可能不知道自己当时犯下的错误有多严重。但触法就是触法。”
她也透露,早前警方要求指认嫌犯时,必须木木本人到场,24日那天,家人带木木到警局通过马国的儿童录口供中心(Child Interview Center)录口供,过程中不允许家长随同,只能由警察陪同闭门受询,让孩子有些害怕。
综合马来西亚媒体报道,其余参与干案的三人分别是18岁的约纳登·叶与两名未成年的17岁和15岁少年。三人在星期三(12月27日)上午在新山推事庭面控。
陈姓女商人听了控词后告诉《联合早报》,15岁的少年当时应是负责开车,他和17岁的嫌犯应是18岁嫌犯介绍认识,后者曾问“阿龙”有没有工作可介绍,随后一起策划绑架。
事发时父母在店内与业主沟通
夫妇二人尝试截停匪车,但丈夫被撞倒在地,多处受伤,最后多亏一名好心人骑电单车紧追匪车,三人弃车而逃才救出木木。
儿童录口供中心录口供 不许家长陪同
“他本来就是腼腆内向的孩子,而且陪同的警察出来后告诉我,当时问的问题对孩子来说都很难。比如涉事车辆犯案时由胶带遮住,但录口供时却拿有车牌号的车的照片问孩子是不是涉事车辆,车的颜色也有色差,让孩子很难判断。”
三名被告因不谙马来语,在聆听控状后,一度认罪,不过后来经过华语通译员翻译后,三人改口不认罪。
主控官建议法庭以8000令吉(约2285新元)和一名担保人让三名被告保释在外,被告则要求将保释金额降至最低,最后三人获准各以2500令吉(约714新元)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两名未成年被告的担保人必须是家长或监护人。案件定于1月23日再过堂。
主嫌事后被揭发为父母的生意伙伴“阿龙”,并已经在19日被控上法庭。
陈姓女商人透露,一家人已指认出犯案的三人、警方目前已掌握17岁和18岁嫌犯购买犯案工具时的闭路电视画面、在三人家中搜出犯案时的衣物。三人指纹也与涉事车辆上的相符,他们目前虽然保释在外,不过相信定罪证据已十分确凿。
小受害者“木木”的妈妈,陈姓女商人早前告诉《联合早报》,事发时,她和林姓丈夫在新山一家商铺内和业主沟通,木木和11岁的姐姐在店外玩耍。突然,一辆车牌被黑色胶带遮盖的金色汽车停在路边,一名男子下车抱起木木,随即返回车内驱车离开。
控状指出,三名被告于本月12日在新山彩虹花园士南邦路,共谋绑架七岁男童,触犯刑事法典363条文(掳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七年及罚款。 两名未成年被告则可被判口头警告、守行、社会服务令或送入感化院等。
延伸阅读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事发于本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地点是新山彩虹花园一带。七岁新加坡男童“木木”随父母前往新山和生意伙伴洽谈生意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三名青年掳走,父亲为救孩子负伤。
狮城商儿子新山被绑架案另三名嫌犯星期三(12月27日)出庭面控,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三人皆不认罪,获准保释在外。
陈姓女商人也说,孩子目前情况稳定,不过偶尔会有自责的情绪,“他会觉得自己不够勇敢,录口供时不能果断回答。我跟他说‘对不起,是妈妈没有看好你’时,他却告诉我‘对不起妈妈,是我没听话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