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去年3月,其中一名18岁同伙与被告以及其他人见面,指受害者一直在骚扰他的女性朋友,并告诉他们,自己会通过朋友的Instagram账号,诱受害者见面,然后趁机打对方。被告和其他同伙答应陪同。

当天,被告和同伙在停车场碰面,18岁同伙带着蓝色小背包,他称也带着巴冷刀,想用来吓唬受害者,接着让两名同伙排尿在瓶内。

被告和同伙最终在事发两天后被逮捕,警方也在18岁同伙家里起获巴冷刀。

一群人离开前,18岁同伙威胁受害者,如果报警,就会再回来攻击他。

18岁同伙用巴冷刀拍打受害者的脸部,还将刀尖放进对方嘴里,逼受害者喝尿。被告过后也对受害者拳打脚踢。

法官下令提交缓刑监视报告和改造性监禁报告。案展到4月2日下判。

18岁同伙用巴冷刀架在受害者的颈部威胁,要他脱衣。受害者因害怕只能照做,18岁同伙也用手机拍下过程,接着还揍了对方脸部两次,用膝盖撞了对方的脸,最后命令受害者道歉,并拍下他光着身体跪着道歉的视频。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案件中更多是扮演跟随者的角色,他确实对受害者挥拳,不过被告不是第一个伤害受害者的人。

3月16日,18岁同伙用朋友的Instagram账号给受害者发短信,称在厕所见面发生性关系,受害者同意在20日傍晚6时半见面。

过后,18岁同伙躲在厕所里,被告和其他人则在附近的阶梯等待。

称女性朋友被骚扰,17岁少男与四名同伴霸凌另一名17岁少男,逼脱衣、喝尿、跪下道歉等。

17岁被告星期二(3月26日)早上承认一项使用致命武器纠众闹事的罪行,另两项蓄意伤人和偷窃的控状,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有四名同伙,年龄介于16岁到18岁,受害者则17岁。

受害者抵达后,敲了厕所门,18岁同伙开门将他拉进厕所,手里拿着巴冷刀,其他同伙这时也一起进去厕所。

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20日,地点是在武吉巴督一带的多层停车场顶楼厕所。

当晚9时20分,受害者回家,父亲发现他受伤,带他到医院并报警。根据医疗报告,受害者左眼、左脸颊和嘴唇都有淤伤,左脸和头皮上有抓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