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被告这时拳如雨下,前后攻击受害人15秒。他之后怒指受害人,然后大喊:“够吗?够吗?”
晚上10时左右,受害人回到摊位开始值晚班,被告又过来对着受害人吼叫。一名公众见状,建议两人到第965座组屋附近好好谈。
根据案情,受害人与被告当天下午3时已经吵过一架,受害人指被告对着他的同事大喊。被告于是问受害人,要不要找地方解决双方的不满,受害人并没回应,之后回家休息。
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23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地点是裕廊西91街第965座组屋附近的露天停车场。
受害人事后被送往黄廷方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头部、右拇指以及右脚踝都擦伤,拿了三天病假。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男子张明凯(33岁),他星期一(7月29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
受害人是一名24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他与被告都是水果商,两人的摊位邻近。
没想到走到露天停车场之后,被告开始拳打受害人的头。受害人想逃跑时,被告再往他头揍三下,受害人绊倒跌入水沟。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7月30日的《新明日报》。
水果商与同行起口角,事后动手打对方,因宣泄15秒的怒火,换来15天牢灾。
被告星期一被判坐牢15天。(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