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画面,被告当时抓着一只猫狠砸向墙壁两次,事后若无其事地离开。
心情不好把猫当出气筒,男子多次前往宏茂桥虐猫,两次将猫从高楼抛下,其中一次发现猫还没断气时,再补上一脚把它踩死。男子后来接受治疗,情况有所改善,但他又再次犯案,这次将猫狠砸向墙壁,导致猫多处骨折。
被告在2020年5月被捕后,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接受心理治疗,情绪也不再处于低落状态。然而,被告在2021年12月,又虐待一只猫。
被虐待的猫后来被送往兽医诊所治疗,被发现多处骨折,留医14天。
被告下楼确认猫死后,便从车上拿出垃圾袋,将猫尸装入袋子后丢弃。
2020年4月21日凌晨,被告在宏茂桥3道的一座组屋抓到一只猫,接着便揪着猫的脖子来到组屋12楼。被告跟着将猫从高楼抛下,把猫活活摔死。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9年年底开始虐猫;每当他感到厌烦时,就会开车到宏茂桥组屋区寻找社区猫。
被告起初只会踹猫出气,但后来变本加厉,开始将猫装进袋子拐走。他虐猫后会将猫带到别处放走,有时则会将猫虐死,包括将猫从高楼抛下。
控方则指出,虽然被告患病,但他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两年。
鉴于被告罪行残忍,法官指出有必要给予刑罚,认为被告并不适合接受强制性治疗,拒绝辩方的请求。
庭上透露, 被告选择虐猫是为缓解情绪困扰,而在虐猫时,他会感到兴奋,并从中获得解脱。
被告是32岁的林鹏立(译音,Barrie Lin Pengli),面对五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罪名。他星期二(10月15日)在庭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个月下判时一并考虑。
延伸阅读
辩方对此回应,须要时间准备新的判刑陈词,案展下个月下判。
被告的律师代为求情时说,被告事发时患有严重抑郁症,病情与罪行有关联,请求法官让他接受强制治疗的评估。
约一个月后,被告又再对另一只猫下手,这次将猫从组屋八楼扔下。被告后来发现猫还没有断气,于是再补上一脚把猫踩死,事后将猫尸扔进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