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义顺集选区议员吴顺喜和官委议员拉斯瓦娜副教授提议让和解协议自动注册为庭令,唐振辉指出,先取得双方同意可达到更好效果。

唐振辉回应说,让邻里纠纷审裁庭有权发出强制治疗令,有助于更早地在上游解决问题,而不是待当事人触法后才行动,以致当事人和家人更可能被排挤。在刑事法以外推出强制治疗令也不是新的做法,防止骚扰法令、妇女宪章已有类似框架。

只有当评估报告反映当事人适合接受治疗,邻里纠纷审裁庭才可发出有关庭令。唐振辉说,这些措施确保不合理的申请尽早被驳回。当局只在适当的情况下发出强制治疗令,由审裁庭下令的精神评估,费用无须由当事人承担。

邻里纠纷解决(修正)法案已三读通过,20名朝野议员一致支持修订原有法令。官委议员赛义德哈伦医生质疑在现有刑事法以外,是否有必要为社区纠纷管理推出强制治疗令,指这可能侵犯个人寻求治疗的自主权。

配合修法,新成立的社区关系处明年上半年将在淡滨尼市镇试点运行一年,再考虑是否扩大到其他市镇。

延伸阅读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星期二(11月12日)在国会为邻里纠纷解决(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潜在的精神病况有时会影响个人行为,造成邻里噪音或囤积问题。强制治疗令的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局会优先劝导当事人自愿接受治疗。

唐振辉说:“我们希望社区纠纷管理框架对社区和居民产生良好的作用,或达到一种自我调节的效果,民众能了解界限、自我监管。”

不过,申诉方必须先证明当事人对邻里造成干扰,邻里纠纷审裁庭也须有合理原因相信,当事人可能患有精神病,且这导致他扰邻的行为。国家法院有在场的精神科专家协助这方面的评估。当事人也可以提交由他选择的精神科医生的报告。

“如果每一个和解协议都自动注册为庭令,这将改变调解的性质,也就是这是个双方自愿和友好经历的过程。这可能阻碍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意愿。需要双方同意的协议也更加透明,维护信任。”

外交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指出,当局需要时间试行新机制,过后也要仔细检讨,确保社区关系执行员和辅助执行员有效执行职务,以及有足够人力来扩大管理范围。法案通过后,有关当局将继续草拟附属法例和落实运作流程。

法案通过后,达致和解的相关方也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择把和解协议注册为邻里纠纷审裁庭令。唐振辉指出,这么一来,当一方违背协议条件,另一方就可通过审裁庭简化程序来执行和解协议,更快捷地寻求解决方法。从明年1月起,社区调解中心也将取消收取5元手续费。

若有理由相信当事人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以致他对邻里的滋扰行为加剧,邻里纠纷审裁庭将有权向他发出强制治疗令,但这会是当局考虑所有情况后的最后手段。

2014年起 社区调解中心已助居民调解逾2400起个案

社区关系执行员是公职人员,他们将有权调查和制止严重的邻里噪音等滋扰行为。当局将赋予执行员权力进行任务,包括发出警告信和调解指示。当局也会采取防范措施,规定执行员出示证件,冒充执行员属刑事罪。

邻里纠纷解决(修正)法案三读通过

目前,社区调解中心处理的自愿性质调解案中,超过80%成功调解。自2014年起,社区调解中心调解员协助居民调解2400多起个案。基层在调解工作上也扮演重要角色。截至今年10月,500多名基层领袖已接受培训,掌握基本的调解技能。

接下来,邻里纠纷审裁庭也有权裁决未尽力寻求和解的一方承担费用,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时间。一个例子是,某居民无合理原因却拒绝接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