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仁理说,以合理谨慎和秉持诚信行事的律师不必担心,并强调修订仅针对严重程序滥用,律师在面对客户坚持提起滥用诉讼时,必须遵循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职业规范。
叶汉荣指出,责任追究固然重要,但应考虑这如何影响律师承担无偿或具有挑战性案件的意愿,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但结果不确定的案件。
防止司法程序的滥用与确保公众便捷地诉诸司法是相辅相成的目标,因为滥用程序会消耗有限的司法资源,从而减少真正需要法院帮助的诉讼人的机会。因此,遏制滥用诉讼行为对于维护司法获取权,以及公众对法律系统的信任,至关重要。
叶汉荣和周凯年(蔡厝港集选区)关注修订对律师的影响。
面对坚持滥用诉讼客户 律师须遵循明确规范
穆仁理说,近来法院注意到司法程序被滥用,尽管判决中多次强调这类行为不可容忍,但滥用情况仍然存在,因此有必要明确立法,规定严重的程序滥用将构成藐视法庭。
叶汉荣问道,修订会否导致弱势群体、自我辩护者等群体的诉讼机会减少。
修正案旨在遏制严重的程序滥用,确保司法行政公正与高效。
律政部兼交通部政务部长穆仁理星期三(11月13日)在国会二读司法维护法(修正)法案(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Protection) (Amendment) Bill)时,回应叶汉荣(杨厝港区)有关修订如何影响有合理诉求的群体的问题。
司法维护法(修正)法案已三读通过。
行动党四名议员表示支持修正法案,工人党议员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表示不反对。
穆仁理说,法案涵盖煽动他人去严重滥用司法程序的第三方。法院在审理是否藐视法庭时,将根据具体事实和当事人所知道或应知道的情况进行评估。
司法维护法(修正)法案三读通过
周凯年和黄国光(义顺集选区议员)询问第三方责任的范围,特别是会否无意中牵涉到本意良好的个人,以及是否包括资助无理诉讼的人。
根据修正案,藐视法庭者将面临罚款和监禁,但合理谨慎、秉持诚信行事的诉讼人和律师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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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年则建议,为已向客户表明案件缺乏充分依据却仍被客户指示继续进行诉讼的律师,设立例外情况,林瑞莲也认为应把这些例外情况明确列入法律,以增强秉持诚信行事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