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与男子婚后没有同住,但同乡指示被告要将一些个人物品放在男子家中,也要不时打电话给男子,维持婚姻的假象。

针对被告在今年5月底表示想结束假婚姻,同乡说,被告才结婚几个月,建议被告撑到一年才申请离婚。

被告也给两名证婚人各1000元酬劳。男子与被告结婚后,拿了2000元的酬劳。

根据控状,被告丈夫吴正峰(31岁)与被告同乡梁家玲 (25岁)在去年4月3日假结婚。吴正峰当时赚取1万1000元的好处。他后来在今年3月29日与被告假结婚,事后与梁家玲一同被控上法庭。

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说,当局严厉看待那些进行或协助他人假结婚,试图绕过系统取得移民便利的人士,当局必定会继续对假结婚人士和中介采取执法行动。

被告是32岁的潘氏庄(译音),她面对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

没想到,被告在今年6月20日就被当局逮捕。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发。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9月10日持工作准证在本地一家酒廊当表演艺人。她在准证到期之前,于今年2月与一名同乡闲聊时,表示打算继续在本地工作和念书。同乡于是建议被告与本地男子假结婚,婚后丈夫可为被告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不过代价不菲。

越南籍酒廊表演女艺人在工作准证到期后,为了能继续在本地工作和念书,同意花13万2000元,找同乡安排她假结婚,结果在罪行揭发后,被判坐牢半年。

同乡说,被告在结婚的第一年要支付一笔3万5000元的费用,第二和第三年各支付1万8000元。不仅如此,被告在婚后每月需支付1500元费用,为期三年。被告在成功申请到长期探访准证后,也要支付7000元的费用。

被告接受同乡的建议,并在今年3月29日与一名30岁的本地男子,在金沙一家餐馆注册结婚。

延伸阅读

假结婚对象竟是同乡前夫

梁家玲面对两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案展12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

吴正峰则面对抵触14项移民法令以及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案件于12月2日过堂。

“结婚”才数月 没钱支付想“离婚”

今年5月31日,被告尝试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但不成功。

被告前后给了同乡3万元,她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支付费用,于是告诉同乡说想要离婚,但还没成功就落网。

控状显示,被告和同乡都和同一名狮城男子假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