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他们每三年离一次婚,然后再登记结婚,换掉户籍上的姓氏。但是,这个方法麻烦不少,因为每次改掉姓氏,所有官方文件都要重新申请。去年,两人争取以打官司来打破现状,结果却输了。
日本夫妇当中用妻子姓氏的只有4%,大多数女性嫁人后都放弃自己的姓氏随夫姓。但随着女性经济独立和时代变化,要求保留姓氏的日本女性正在增加。有夫妻为了打破这个封建制度,过着每三年就“变姓”的夫妻生活。
(记者是《联合早报》东京特派员)
上世纪60年代,女权运动在日本萌芽,一些妇女争取保留自己的姓氏。有人为了不随夫姓就不办理婚姻注册,在法律上维持“独身”,日本当局为这样的婚姻另设了一条法律称“事实婚”,就是承认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山本玲子(58岁)就是一个没有结婚证书的已婚妇女,她的两个女儿,一个随夫姓,一个随母姓。她说:“我不愿意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换了姓氏,我就失去自尊,我就不是我。”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唯一在法律上规定夫妻必须姓氏相同的国家。这是1898年明治时代开始推行的法律,换言之已有100多年历史。昨天是三八妇女节,日本女性的一个诉求是拥有自己的姓氏。
社会学家福泽惠子说:“这个保守制度无法突破,显示日本在男女平等上远远落后其他国家。不愿意更改姓氏的已婚妇女在各方面会被剥削。例如,不同姓氏的夫妻很难租到房子,连老人院都不准同房。”
在外企工作的日本女性S(31岁)结婚前要求保留自己的姓氏。她说:“日本96%的已婚妇女都改了姓,我实在舍不得自己用了20多年的姓氏。于是,我和丈夫约法三章,每三年轮流使用彼此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