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3年,杨振超利用担任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授意、安排他人以虚列开支、虚假发票等方式报销其个人及家庭费用,侵吞公款115.5582万元。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他利用担任淮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多项法律规定,擅自决定引进招商项目,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发放设备及产品销售补贴、采购LED灯具,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1508亿元。

(联合早报网讯)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天(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他被控受贿8085.3万元(人民币,下同),侵吞公款115.6万元,并违规擅自决定引进招商项目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2亿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法庭将择期宣判。

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依法数罪并罚。

中国经济网报道,杨振超,男,汉族,1960年8月生,安徽金寨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法制晚报报道,他早年勤恳,但主政淮南市的六年里,当地人认为他毫无作为,并留下两大烂尾工程,总投资额达78亿元。

央视报道,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8-2016年,被告人杨振超先后利用担任安徽省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调整规划以及为相关个人职务提拔、调整等提供帮助。2003-2016年,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8085.2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