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国国家民委官方网站“民委领导”栏目更新显示,曲淑辉不再担任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国家民委党组成员。
(联合早报网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对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曲淑辉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20日)报道,经查,曲淑辉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未按照党中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显示,曲淑辉,女,汉族,1955年3月生,山东莱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她曾历任中央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最高法监察室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