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检方指控称,从2015年起,被告人穆嘉纠集20多人,先后非法成立万融泓泰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以这些公司为外衣,逐渐形成以穆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与被告人孙振等人相互勾结,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使用暴力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大肆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人民币,约460万新元),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者轻微伤,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有的甚至变卖房产、倾家荡产、远走他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庭将择期宣判。
中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今天开庭。穆嘉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帮助毁灭证据等罪一案在今天(31日)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