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晚,黑龙江小伙赵宇发现楼下有人呼救,遂下楼制止施暴,过程中踹到了施暴者的腹部,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十四天,后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2月21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赵宇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新京报》消息,赵宇案代理律师范辰今早表示,赵宇日前收到福州公安的通知,为其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已做好,将于明日送到其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