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已拒绝批准民间人权阵线(民阵)10月1日举办游行的申请,民阵说会对此提出上诉。

据香港《明报》报道,民阵前天(23日)向警方申请在港岛举办游行,其诉求为释放12名被中国大陆扣押的香港人,昨天也与警方会面进行商讨。

警方也说,民阵在去年6月起举行多次公众集会及游行,其间或结束后皆出现不同的暴力事件,屡次有参与者、市民、记者及警务人员因冲突及暴力事件受伤;加上计划的游行路线接近受冲突或暴力事件影响的高风险建筑物,包括多个港铁站、警察总部及高等法院等。

警方认为,参与者很可能会偏离原定路线,威胁他人安全,而有关行为并非民阵的控制范围之内,并相信即使施加相关条件,也无法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全、达到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的目的,因而反对游行申请。

警方认为,举行有关活动会增加参与者及市民感染冠病的风险,对市民大众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危害公共安全及影响他人的权利。

警方在反对通知书指出,目前的限聚令不容许在公众地方举行多于四人的群组聚集,公众游行在规例下也不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