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及林朗彦均承认所有控罪,黄之锋否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承认其他两项控罪。
已解散的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于去年6月21日号召群众包围警察总部。案件今日(23日)开审后,周庭和林朗彦承认所有控罪,黄之峰承认三项罪名中的两项 。
两名警员为阻止示威者堵路,于是在警总汽车入口设立防线。约15分钟后,一辆警车欲驶入警总时,被示威者包围,周庭等人站在车旁,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围堵警总两个出入口。案发片段被港警和闭路电视等记录下来。这次没有获得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集结在进行将近15小时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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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约清晨7时起,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促请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直至11时许,现场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出现,黄之锋和林朗彦以扬声器号召在场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而周庭则在旁参与行动。
黄之锋单独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和周庭同时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据香港01报道,该案的首被告为22岁的黄之锋,次被告为25岁的林朗彦,第三被告为22岁的周庭。他们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