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涉及500多页中文、600多页英文内容,修订八条主体法例、24条附属法例。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及电台网站报道,香港立法会明天(14日)首读《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草案内容今天出炉。

香港未来三场选举的投票日期已定,其中选举委员会选举将于今年9月1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则于12月19日举行,而行政长官选举将在明年3月27日举行。

林郑月娥表示,此次立法两个重点,主要是落实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另一方面选举有优化改善空间,借此机会将未来三场选举的法律修订都包含在内。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天下午举行记者会表示,特首会同行会在今天上午通过完善选举制度的综合条例草案,明早立法会大会进行首读。

投票方面,选委会使用全票制,每人必须选择40位候选人。功能组别沿用得票最多胜出方式。地区直选则改为双议席单票制,每一地区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当选。

林郑公布,立法会地区直选方面,全港分10个选区,九龙分东、中、西三区,港岛分“港岛东”及"港岛西"两区,新界分五区,每区占两席。

草案列出未来三场选举的投票日期,任何人在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任何人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干犯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