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香港的法律定位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无论是选举委员会(选委会)还是立法会,完善选举制度后都能够保证更多不同界别人士参入其中。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一直以来,香港政治体制的设计就是按照‘一国两制’的概念,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制度。我觉得这次完善选举制度是对民主的优化,不是收窄或倒退。”

梁爱诗形容选委会设召集人制度犹如“买了一个保险”,预防有需要时办理有关事宜,需要总召集人必要时召集举行选委会会议,但在法律层面总召集人并没有被赋予特别的权力。

据中新社报道,梁爱诗曾是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她受访时表示,并不认同简单以某个标准判断民主是否进步。她说:“首先如果‘一国两制’走弯路,那你就出轨了,一直下去的话就越来越出轨,所以一定要先走回正轨,才可以往前发展。”

具体而言,梁爱诗指出,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了选委会的职权,赋予选委提名立法会参选人和选举产生部分立法会议员这两个新的责任。立法会议员由70名增至90名,选委由1200名增至1500名,后者的组成更接近基层组织,让整个选委会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而所有这些改动的目标都不是将反对声音赶出行政立法机关,只是防范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的人进入行政立法机关。

对于特首参选人和立法会参选人须各自至少获得选委会每个界别15个提名和两个提名,梁爱诗表示,相信上述要求并不苛刻。同时,这些通过资格审查和获得选委提名的参选人的共同目标是效忠服务国家和香港,不会损害国家和香港的利益,他们的理念一致,做起实事来应会相互配合、相互制衡,香港行政立法关系应变得更加顺畅。

梁爱诗认为,中国中央政府连续两年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这是中央眼见“一国两制”变形走样后,从制度着手,确保香港管治团队内人士不会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