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同时制定专门审核指引,强化发行审核中对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靶向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送、从严处理;完善内审监督复核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回避、与监管对象交往报告等制度规定。
据路透社报道,中国证监会网站周一晚间刊登的新闻稿指出,近期有媒体报导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引发各方关注。一直以来,证监会始终注重加强对突击入股、利益输送、“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行为的监管规范。
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股东穿透核查披露,强化临近上市入股行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拟上市企业的制度规定,包括明确不当入股情形,重点盯防利用原公权力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人员离职前进行专门谈话提醒,要求做出不得违规入股的书面承诺,研究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要求。
突击入股主要是指拟上市公司在上市申报材料前的一年或半年内,有机构或者个人以低价获得该公司的股份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投资拟上市公司监管,防范违法违规“造富”、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全面排查在审企业,对存在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的,加强核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