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文本建议将原有的“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改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时增订“教唆或支持叛乱”罪,令叛国、分裂国家、颠覆犯罪行为的教唆或帮助行为独立成罪。
澳门特区政府拟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并由星期一(8月22日)起展开为期45日的公开咨询,争取在10月底完成报告,11月初完善法案文本后提交立法会审议。新法将不设追溯期。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香港电台报道,澳门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说,修例目的是要令法律能够达至与国家及香港特区相关法律同等的维护水平,以及履行同等的国家安全标准。但澳门属地方自主立法,只会将原有的八条犯罪,纳入《国安法》体系,不会规范中央事权。
咨询文本也将建议引入情报通讯截取措施,即维护国家安全执法机构可直接向电信商或网络通讯服务供应商,提取通讯纪录及通讯使用者资料,但须受检察院定期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受法官预先许可和检察院备案的制度所约束。至于临时限制涉案人离境措施,咨询文本建议实施最多五天的临时限制离境措施,同时也跟与《香港国家法》一样,警方有权对合理怀疑的组织和个人,要求提供包括成员身份资料、在澳门的活动、收支明细资料等。
澳门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不认为修法后会令外资企业却步。他说,国家安全,澳门安全及稳定,是澳门经济不停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希望透过这次修法克服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法律能达致与国家及香港相关法律的同等维护水平。
澳门政府说,澳门这次修例背景是因应国际和周边安全形势变化,包括香港出现的乱局和近期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等,显示澳门正面临更多、更新和更严峻的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础和核心作用、完善罪名和归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