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另外两名被告梁锦威和陈多伟早前已承认控罪,被判囚三个月。

支联会2021年9月解散前一个月,香港警方就该会涉嫌与海外民主团体有联系的业务和财务细节进行调查,并以该会在2018年接受一组织2万港元(约3430新元)资助,怀疑支联会是其代理人,要求该会提供财政和活动等资料。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三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邹幸彤和两名支联会常委邓岳君及徐汉光。三人均被裁定违反《国安法实施细则》,指他们在2021年9月8日,作为支联会干事或管理者或协助管理的人士,获根据条例送达通知,但没有遵从该通知的规定。

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她自行作求情时,提及中国的人权状况,但法官提醒她法庭非政治平台。她回应说,这次检控本身就涉及政治,硬要将政治与法律分开,是无视现实,令本来就荒谬的审讯更荒谬。

法官早前在判决时指出,“外国代理人”在香港是新概念,而仅仅是外国代理人不违法,也没有登记机制,“一切是由零开始”,警方需仔细调查隐藏的代理人。有迹象显示邹幸彤等人掌握有关资料,但不曾尝试交出,更曾公开在记者会表明拒绝交出,最终也没有交出,故裁定各人罪成。

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两名常委因未能依《香港国安法》向当局提供有关支联会的运作资料先前被定罪,三人星期六(3月11日)被判四个半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