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一案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21年7月,已卸任三年的徐鸣被官宣落马;去年1月被开除党籍,2月被批捕,经最高检指定,4月由厦门市检察院向厦门中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5日,厦门中院开庭审理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徐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徐鸣现年65岁,安徽凤阳人,早年在部队服役,转业后曾长期任职于国家经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商务部。2008年4月,已是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将徐鸣从商务部调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后升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
法院认为,徐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巨大。但鉴于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徐鸣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6月卸任重庆市委常委后,徐鸣专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直至2013年3月返京任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据央视新闻报道,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6月20日)公开宣判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徐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76万新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徐鸣受贿时长延续27年之久。1995年至2021年,徐鸣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