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杨某兰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该案于2023年7月14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轮到杨妞花发言时,她突然起身,当场下跪,哭着请求法庭重判余华英。
据贵阳市中级法院消息,贵阳市中级法院星期一(9月1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报警。杨妞花于2022年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华英抓获。
贵阳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贵州女人贩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一审判决出炉,贵阳中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余华英和龚某良在贵州省遵义、都匀市、贵阳以及重庆大足,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三对是姐弟或兄弟。
余华英在2000年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逮捕。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她和丈夫当时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