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以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根据该纪录片,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他自认为业务能力高超,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即利用信贷审批权谋私。
同时,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审理法院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片称,孙德顺有一个特点,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他利益兑现的方式非常专业化,做了层层的掩盖,设了很多的防火墙,绕了很多圈,利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去掩盖。
但法院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宣判称,在孙德顺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外,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孙德顺2020年被开除党籍,山东济南中院去年2月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德顺案。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专题纪录片《零容忍》中,详细披露了孙德顺贪腐案的细节。
孙德顺出生于1958年11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单位工作,2011年10月出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相继担任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任行长。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德顺在2003年至2019年间,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9.795亿余元(1.86亿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