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明报》和香港01星期二(3月5日)报道,身为中国全国政协常委的唐英年在北京告诉在场记者,出现资金链断裂,或发觉市场有能力吸纳债券时,以发债填补短中期资金流,属于可以接受的做法。
唐英年被问及23条立法时强调,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并应尽快立法,建立稳定环境后就可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香港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今年发债1200亿港元(206亿新元),但这引发市民对港府将负债的担忧。
香港在不久前公布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发行债券,前财政司长唐英年对此认为,以发债填补短中期资金流,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不应将发债妖魔化。
此外,唐英年在谈及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发行超长期国债的计划时说,中央发债时或可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