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教育厅星期三(5月15日)发布上述通知。

通知要求,陕西省各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坚持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要求,地处县域(及不设区的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

根据通知,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辖区内县域学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高中,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按照同一方式和标准录取学生。

通知也要求,各市持续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模式。

中国陕西省宣布全面取消跨市招生,并要求普通高中应在县域内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