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立场是周英汉乘坐的船始终没有离开新加坡水域,其目的地仍是我国境内,周英汉也没有搭上第二艘准备前往马来西亚的船。
在备受瞩目的城市丰收失信案中,周英汉是六名被告之一,被判坐牢三年四个月后获准以100万元保释在外,原定今年2月22日入狱。
周英汉(58岁)面对抵触移民法令和企图阻碍司法公正两项控状,他不认罪,审讯后今早被判两项罪名成立。案件择日进行判刑。
审讯期间,周英汉选择保持沉默,不上证人栏答辩,辩方也没传召任何证人。
城市丰收前投资经理周英汉企图乘船潜逃出境被逮着,尽管他辩称始终没搭上前往马国的第二艘船,但法官认为,他上第一艘船时显然已开始潜逃行动,于是裁定他罪名成立。
不料,在入狱前一天早上,即2月21日,周英汉在乌敏岛水域的摩哆船上遭警察海岸卫队截查,连同船夫陈保德双双被捕,隔天面控。
但杨启英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场,案发早上,当周英汉搭上首艘船只,准备在仄爪哇附近水域转船前往马来西亚时,他显然已在潜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