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法官指看到梁实轩转发的诽谤性内容比鄞义林的少很多。鄞义林所刊登的诽谤性内容有至少3万7223人点阅,而梁实轩的面簿页只有5000多名朋友,专家认为看到梁实轩转发内容的人顶多400人。法官因此裁定梁实轩的赔偿金额为13万3000元,比鄞义林当年被判的15万元少一些。
辩方律师林鼎辩说,梁实轩根本没对文章加以评论,谈不上是同意文章内容,重申这起诉讼根本没必要,指诉方在滥用司法程序。“转发文章只是随意告诉朋友,这篇文章挺有趣,可以看看。”
至于赔偿金额,诉方认为应该是在15万元左右,而辩方认为赔偿应不超过400元。
根据今早公布的判词,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认为,梁实轩转发文章的行为,无论是否是在直接指控李总理涉及弊案,但至少是在影射李总理涉及犯罪行为,因此确实诋毁了李总理的声誉。
(早报讯)博客梁实轩诽谤李显龙总理一案,高庭法官今早(3月24日)判他赔偿李总理13万3000元。
法官认为,两起案件中的区别在于梁实轩指李总理涉及一马案,关乎两国人民的利益,而鄞义林的挪用公积金指控只是关乎新加坡人,因此认为梁实轩的行为确实比较恶劣。
梁实轩于2018年11月在面簿转发了一则新闻,文章称李总理是一马公司弊案的主要调查对象。李总理过后起诉梁实轩诽谤,案件去年10月在高庭审结。梁实轩认为诉方的证据不足,选择不上庭答辩。
法官指出,一般来说,任何诽谤案都必须以各自的案情来评估赔偿金额,不会按照前例定夺,但是鄞义林以及梁实轩的案件太过相似,例如两人的身份都是博客,以及诽谤李显龙的内容相似。
诉方律师文达星高级律师日前在庭上说,他的行为比当年不实指总理挪用公积金公款的鄞义林还严重,因为涉案文章所含的不实指控具有“全球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