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男子多次殴打女友,有次在半夜叫醒对方,并质问还爱不爱他后,咬伤对方前手臂,星期四(10月27日)被判坐牢10个星期。

被告是一名29岁男子,一共面对五项蓄意伤人罪,他星期四承认其中三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受害者下车送女儿到保姆家时,因担心被告会再打她,在保姆的协助下报警。

法官星期四下令被告赔偿受害者270元四角,坐牢10个星期。

受害者叫被告停止争吵,说要去哄女儿睡觉,最后在两人发生关系后,被告才冷静下来。当天中午,被告开车带受害者和女儿到保姆家时,两人又在车上吵了起来,被告挥左手打到受害者的右手臂。

被告随后咬了受害者的前手臂,期间吵醒在房间睡觉的女儿,女儿吓得哭了起来。

受害者当时是被告的女友,两人关系亲密,还育有一名女儿。

隔天受害者到兀兰综合诊所就医,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前手臂有长八公分、宽五公分的咬痕和瘀伤,右大腿外侧有长宽八公分的瘀伤。

控方指出,被告在一年的时间内,对受害者施暴至少五次,虽然两人如今不再是亲密关系,但被告的犯罪模式显示他有暴力倾向,应该遏制。

庭上揭露,2021年6月1日凌晨3时,受害者当时在卧室睡觉,被告突然叫醒她,问她是否还爱自己,结果引发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