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男子因涉嫌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星期三(12月7日)被控上法庭。根据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可面对高达50万元的罚款,长达十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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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调查显示,49岁和50岁男子涉嫌使用提款卡,从这些银行户头中提取犯罪所得后,再存入其他银行户头。进一步调查也显示,另外的五男三女涉嫌交出银行户头和提款卡,供这两名男子提款。警方在执法行动中查获了两名男子身上的数个提款卡和银行代币,作为案件证物。

警方星期二(12月6日)发文告说,商业事务局人员在12月5日至6日间展开全岛执法行动,逮捕了涉嫌洗钱活动的四名男子,他们的年龄介于16至50岁。另有21至40岁的三男三女在同一罪名下被调查。

文告指出,警方今年3月至6月期间掌握了不少线索,指来自租房骗案的犯罪所得被存入多个银行户头,这些犯罪金额超过90万元。

其余六男三女的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早报讯)涉嫌租房骗案相关的洗钱活动,四名男子被捕,六人正协助警方调查,犯罪金额超过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