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7月6日)发布文告说,警方星期三(5日)晚上9时45分接获报案,指一名男子涉嫌在淡滨尼81街的提款机附近夺走一名女受害者的600元现金。

嫌犯将在星期五(7日)以攫夺罪名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至少一年、最长七年监禁,以及鞭刑。

涉嫌在淡滨尼干下攫夺案,46岁男子案发三个小时内被捕。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勿洛警署的警员通过警方电眼画面,掌握嫌犯的身份并在案发后三小时内捉人,取回被攫夺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