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执法人员上前告知被告,在没有当局的批准下喂食野生动物是违法的。即便如此,被告仍在去年8月至12月之间,15次被发现喂食野生动物。根据调查,被告每次都会买20元到30元不等的面包,或带着自己吃剩的饭,骑着脚踏车在芽笼一带喂鸟。
这名喂鸽子的阿叔是67岁的拉詹德兰(V Rajandran),他日前被控16项未经当局许可给野生动物喂食的罪状。他星期五(7月21日)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去年8月26日早上11时27分,国家公园局的执法人员于阿裕尼弯一带,见被告在走道上及草坪边丢面包喂鸟。
主控官指出,被告早前曾两次因喂食鸽子,分别被罚款450元和500元。此外,被告也因乱扔垃圾被判罚款。因此,主控官建议法官判被告罚款4800元到5600元之间。
当法官问被告是否有什么要说时,被告仅回答:“无话可说”。
每次花近30元买面包骑着脚踏车到芽笼各处喂鸽子,六旬阿叔屡劝不听,之前两度被罚款后仍不停止所为,如今因16次违法喂鸟而被判罚款4800元。
法官最终判他罚款4800元。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住在芽笼东27A巷附近的一居民致电本报申诉,一名阿叔日日风雨不改在芽笼多处丢面包喂食鸽子和老鼠,导致附近出现鸟患,还有老鼠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