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合作方面,越南自然资源环境部颁发了离岸风场的勘测准证,给由我国胜科公用事业和越南石油技术服务公司(PetroVietnam Technical Services Corporation)组成的财团。
进行勘测是为评估一个20万公顷的区域是否有采集风能的潜能,以便在未来出口风能到本地。20万公顷相等于2.7个新加坡的土地面积。财团也已获得了我国能源市场管理局发出的,表示对项目支持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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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越于去年10月签订了两项碳信用和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已在落实相关方面的合作取得显著进展。
贸工部星期一发文告说:“一旦签署了执行协定,两国就可以根据《巴黎协定》第六条,针对符合规定的碳信用项目进行合作。”
新加坡和越南会紧密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危机,两国希望尽快签署执行协定,开启双边碳信用交易。两国企业也正积极寻找适合采集风能的地点,为我国从越南进口风能铺路。
随李显龙总理出访越南的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医生,星期一(8月28日)与越南自然资源环境部长邓国庆交换意向书,宣布已完成对碳信用执行协定的实质磋商,下一步是尽快签订这份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巴黎协定》第六条允许各国相互合作,通过自愿转让碳信用等方式,来协助彼此实现所设定的减排目标。
这意味着,新越间的碳信用交易机制落实后,须缴纳碳税的本地企业,可以购买在执行协定下获认可项目发出的碳信用,来抵消部分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