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9月1日)发文告说,警方于星期四(8月31日)晚上约11时54分接获报案,指芽笼41巷的后街发生一起抢劫伤人事件。初步调查显示,一名男性受害者当时被一名男子攻击,还被抢走现金、手机,以及一个装有工作准证和易通卡的手机套。受害者受轻伤,送院治疗。

涉嫌在芽笼抢劫伤人,38岁男子在干案12个小时内落网,将被控上法庭。

男子星期六(2日)将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394节条文的抢劫伤人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

经过调查,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员掌握了涉案38岁男子的身份,并在接获报案的12个小时内逮捕男子。警方也从男子身上起获被抢走的所有物品,除了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