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作,两国可以调动资金,达成更多减碳成果,以实现气候目标。双方展开合作时,将优先考虑两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利益。

贸工部文告指出,谅解备忘录是新加坡和斐济在碳市场合作方面迈出的第一步,也是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关键。

贸工部长颜金勇星期天(12月3日)与斐济总理兼气候变化部长兰布卡(Sitiveni Rabuka)签署谅解备忘录,就《巴黎协定》第6.2条的碳信用交易进行合作。

新加坡正同加纳和越南讨论类似执行协议,并已完成实质谈判。我国也与不丹、柬埔寨、哥伦比亚、智利、肯尼亚、摩洛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和秘鲁等国,签署了类似的谅解备忘录。

我国和斐济政府官员已成立工作组,以负责执行这项合作备忘录。

延伸阅读

颜金勇说:“作为小岛国联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的成员,新加坡和斐济都很容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合作备忘录是两国携手加速气候行动的一步。”

根据备忘录,新加坡和斐济将致力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执行协议(Implementation Agreement),针对碳信用的国际转让制定双边框架。协议完成后,新加坡须缴碳税的企业,将能从符合条件的项目购买碳信用,以抵消最多5%的可征收碳排放。

新加坡和斐济签署谅解备忘录,在碳信用交易上展开初步合作,加速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