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男行人事后在清醒情况下送院,但最终伤重不治。驾驶罗厘的男子则被指没有停车帮忙,而是在事后立即逃往马来西亚。他也没有在24小时内向警方报案。
交通警局局长陈新兴高级助理警察总监在文告中感谢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部队的合作,并指出当局将不遗余力地把在本地犯下严重交通罪行后逃到国外者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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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名证人和陆路交通管理局的协助,交通警局警员和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案发当天就确认了肇事罗厘的车牌和驾驶员的身份。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15日)晚上发文告说,警方在2023年8月25日接到报案,指裕廊西2道和武林道(Bulim Avenue)的交界处发生一起涉及一辆罗厘和一名行人的车祸。
57岁男子被罗厘撞伤后伤重不治,35岁罗厘驾驶员被指事后不仅没有停车,还逃逸到马来西亚。新加坡警察部队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合作,成功将男子引渡回国,并在星期六(3月16日)将他控上法庭。
警方说,男子星期六将在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若罪成,可面对两年至八年的监禁;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若罪成,则将面对一年至五年监禁。此外,肇事司机也将被禁止驾驶各级车辆。
国家法院之后对男驾驶发出逮捕令,在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合作下,男子星期四(14日)在马来西亚被捕,星期五被引渡回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