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和兀兰警署的警员经过调查确认汽车男驾驶的身份,并在接到报案的三小时内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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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汽车男驾驶被指撞倒电单车后,又倒车碾过倒在地上的电单车,然后加速驶离现场。警方在接到报案的三个小时内逮捕涉案男驾驶,他将在星期一(3月25日)被控以鲁莽行为的罪名。
涉案男子将于星期一(25日)被控上法庭。一旦鲁莽行为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长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天(24日)发文告说,警方于星期六(23日)晚上约10时10分接获通报,指兀兰12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涉及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单车。汽车男驾驶涉嫌在路边停车后将车子倒退,撞上他后方的电单车。汽车驾驶员过后加速前进,碾过电单车后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