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付款页面时,原本扫描二维码后出现的收款方是面摊,但被告却偷偷将收款方改为自己的另一个银行账号,再把转账成功后的页面出示给面摊摊主,成功欺骗摊主。
前警员贪小便宜,数次光顾咖啡店面摊使用电子付费时使诈,扫描二维码后更换收款人信息,结果“左口袋出钱右口袋收”,摊主发现被欺骗后报警。
4月14日,他在面摊点了总值25元6角的食物,说要使用电子付费,便掏出手机扫描摊位的二维码。
调查揭露,去年4月,被告开始光顾位于后港51街豪阁林购物廊(Hougang Green Shopping Mall)咖啡店的一家面摊“一面之缘”。
接下来的日子,被告至少三到五次以同样的手法到面摊行骗,直到4月17日,被告再次光顾,以同样的方式“付了”10元9角后,摊主才质问他之前支付的25元6角为何没过账。
5月31日,面摊摊主看见被告,立即上前质问,随之报警处理。
由于钱仍没进账,摊主试图打给被告,但始终打不通。
他面对两项欺骗控状,星期四(5月9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最后被罚款500元。
被告谎称已经付款,还显示自己的转账记录,摊主以为或许款项还没进账,随之向被告要了联系号码,表示若有问题再找他。不过,被告提供了一个已经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
被告是25岁的修翁俊(音译),案发时是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警曹。案发后,被告已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