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强调,将对大耳窿骚扰活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蓄意破坏公物,以及扰乱公共安全、安宁和治安者,将被依法严办。
到组屋单位外泼漆追债,并留下讨债字条,18岁青年涉嫌当大耳窿跑腿骚扰欠债人,星期五(5月31日)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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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和调阅警方电眼,裕廊警署的警员很快确认涉案者身份,并在29日逮捕一名涉案18岁青年。初步调查显示,青年相信也涉及在武吉巴督22街和吉丰弄(Keat Hong Close)的大耳窿骚扰案。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30日)发文告说,警方在星期二(28日)上午11时50分接获报案,指蔡厝港弯一个住宅单位的门口被泼白漆和绿漆,单位外还留下一张讨债字条。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谕令将被告关押一周,案展至6月7日过堂。
在放贷人法令下,涉嫌替大耳窿进行骚扰活动,一旦罪成,初犯者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打鞭最多六下。
警方促请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不要协助他们或与他们为伍。公众一旦怀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999或“X-Ah Long”热线1800-924-5664通知警方。
被捕的18岁青年是法迪,他在星期五被控一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罪名。控方要求将被告关押,以协助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