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再到同个金铺查验其余的金元宝,赫然发现都是假的。两名男子早已离去,女子当即报警。
根据法庭控状,三名中国籍被告温彦春(51岁)、朱晓远(51岁)和康守明(62岁),于星期六(22日)被控上法庭,分别面对一项欺诈罪名。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6月21日)发文告说,警方于星期三(19日)下午约3时15分接到报案,指一名女子被骗走4000元。
控状指他们串谋欺骗一名女受害者,让她相信30块金元宝是真的,并因此交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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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案男子各面对一项欺诈罪
两名男子话锋一转,称想把金元宝带回中国,但不清楚法律程序。他们因此请求女子代为保管金元宝,并支付现金当作抵押。两名男子甚至还拿出了一份类似遗嘱的旧文件,以及一小块金元宝。
经过调查和借助电眼画面,中央警署的查案人员锁定两名男子的身份,星期四(20日)在阿里哇街(Aliwal Street)逮捕他们。
初步调查显示,女子于当天下午约1时在丹戎巴葛道拉实街(Tras Street)碰到两名男子,对方声称他们在本地某处挖到了金元宝。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逮捕两人的一名同伙,同时起获80多个迷你金元宝、六个迷你金佛像和一张写有中文字的纸张。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诈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的监禁和罚款;刑事法典第109节条文下,教唆者将与主谋面对同样的最高刑罚。三名被告目前还押在中央警署接受调查,可被带出警署协助调查,案展下星期五(28日)再度过堂。
声称挖到金元宝但带不出国,要找人代为保管,三名介于51岁至62岁的中国籍男子涉嫌串谋行骗,卷走4000元的抵押金,落网后被控上法庭。
警方提醒公众慎防这类骗局,应从正规、经授权且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商品。付款前,也可请专业人士验明高价值商品的真伪和价值,再进行交易。(人名译音)
女子之后将两名男子带到余东旋街一带的金铺,以验明金元宝的真伪,结果显示,那一小块元宝是真的。一番查验后,两名男子取回该金元宝,再把其他数个金元宝转交给女子,要她支付4000元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