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洗钱案第10名被告苏剑锋服刑完毕,被驱逐到柬埔寨并禁止再入境新加坡。这起轰动本地的最大规模洗钱案,所有被告已服完刑期。
这起在2023年8月侦破的洗钱案,涉及款项30亿元,被捕的九男一女被控后都不得保释,并先后被定罪,法院共充公他们约9亿4400万元的非法资产。此外,警方对另两名涉案人士发出逮捕令,也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这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苏剑锋是此案被治罪的最后一人,被判处17个月监禁,也是刑期最长的被告。
早前罪成被判入狱的九名洗钱案被告:苏文强(32岁)、王宝森(32岁)、苏宝林(42岁)、苏海金(41岁)、王水明(43岁)、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王德海(35岁)和林宝英(44岁),刑满后已先后被驱逐出境。
移民与关卡局星期六(7月27日)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判入狱17个月的苏剑锋(36岁)已在星期五(26日)被驱逐至柬埔寨,并被禁止再入境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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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七人被驱逐至柬埔寨,一人被驱逐至日本,一人被驱逐至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