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216名男子和107名女子,因涉嫌欺诈或充当钱骡而被警方调查。这群人的年龄介于15岁至71岁。

根据付款服务法,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对最高罚款12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严正看待任何涉嫌诈骗的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警方也提醒公众,切勿向他人提供银行户头或电话号码,以免卷入骗案,沦为骗子同伙。

这些嫌犯目前在欺诈、洗钱、无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调查。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8月2日)发文告说,商业调查局联合七大警署于7月19日至8月1日,针对诈骗活动展开为期两周的全岛执法行动。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若诈欺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323人因涉嫌欺诈或充当钱骡被警方调查,涉案总额逾1000万元。

文告指出,被调查的323名男女嫌犯涉及的诈骗案件超过1100起,主要包括假冒朋友诈骗、电子商务诈骗、网络爱情诈骗、投资诈骗和求职诈骗。这些诈骗案也导致受害者蒙受逾1000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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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