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也是巫统硝山区国会议员,他是在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下被调查。该条文阐明,任何企图造成煽动的行为或发表煽动性字眼等行为都足以构成罪行。第一次罪成者可面对最多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昨天,纳兹里向媒体表示,警方已经针对有关投报向他录取口供。
纳兹里日前在士毛月峇玲珑助选演讲中批评,希盟委任非马来人出任多个政府要职,包括财政部长、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与总检察长。而这3个非马来人政府要员无法使用《可兰经》宣誓就职,让马来人更加不信他们。他也呼吁非马来人,别质疑马来人特权。他说:“我要告诉他们,若他们要求废除马来特权,那么我就要求废除华校与淡米尔小学。”
(早报讯)马来西亚警察总长弗兹披露,警方已援引煽动法令,开档调查国阵总秘书纳兹里近期在雪州士毛月州议席补选中所发表的种族性言论。
尽管遭致各造的围剿,他昨天坚持,政府不该委任非马来人为政府要员的言论无不妥,因纯粹反映马来人的真实情绪。不过,他否认曾主张关闭华淡小,更归咎媒体断章取义。
当今大马报道,弗兹今天在吉隆坡蕉赖出席联邦后备队成立63周年庆典后对记者说:“我们正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调查他(纳兹里)。我们会尽快完成调查报告。一旦完成,我们会呈交给副检察司,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指示。”
根据弗兹,警方截至昨晚仅接获1项针对纳兹里的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