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认罪标志着高盛作为公开上市公司首次达成刑事和解,该行也因其为一马公司集资活动中忽视多个警示信号而受罚。

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高盛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暂缓起诉协议(DPA)。根据和解条款,高盛将被处以23亿美元罚款以及约6亿美元的不当收益。

除美国司法部与当地其他监管机构,高盛还同意向英国、香港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支付处数以十亿美元计的新罚款。

高盛在2012年及2013年协助马国政府基金一马公司(1MDB)通过发债筹集65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最终被私吞。

路透社和《金融时报》报道,这是高盛与美国监管机构的全球和解协议的一部分。

(早报讯)美国高盛集团周四(22日)同意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贪腐调查,向美国当局支付近30亿美元(约40.7亿新元),高盛马来西亚子公司也对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