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报道,李在镕2017年2月因涉嫌请托时任总统朴槿惠和其闺蜜崔顺实,协助其继承经营权并提供298亿韩元(约3588万新元)贿赂而被公诉。1月18日,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镕行贿案进行重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李在镕当庭被捕。

(早报讯)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周一(25日)决定对行贿案重审判决不提起上诉。

李在镕方面表示,虚心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决定不再提起上诉。但独立检察组相关人士说,李在镕放弃上诉并不意味着检方也不会抗诉,内部正在讨论是否提起抗诉。

由于这起案件的上诉期限截至当天,若独立检察组不提起抗诉,对李在镕的重审判决正式生效,长达四年的李在镕行贿案将画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