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总共面对两起与SRC国际公司有关的案件。吉隆坡高庭2020年7月宣判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300万新元)所有七项罪名成立,必须入狱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由于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实际刑期为12年。此案的终极上诉8月23日遭联邦法院驳回后,纳吉已经入狱服刑。纳吉9月2日已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并在9月6日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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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涉及的SRC终极上诉案遭联邦法院驳回而入狱后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将在10月举行案件管理。纳吉另外面对的SRC国际公司资金2700万令吉洗钱案,则将在11月29日过堂。

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及相关上诉,四年多来一直由沙菲宜担任首席代表律师。但纳吉今年7月25日突然解除沙菲宜及其律所的委任,改而委任再益及其律所的律师团队,并由郑宝德担任首席代表律师。郑宝德8月23日告诉联邦法院,沙菲宜重回此案的律师团队。

纳吉也被控三项涉嫌SRC国际公司资金2700万令吉的洗钱罪名。此案星期三(9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时,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告诉法官,纳吉寻求司法检讨的申请10月21日将在联邦法院进行案件管理。他说,联邦法院预计11月或12月审理这项申请。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布此案在11月29日过堂。

著名律师沙菲宜星期三代表纳吉出席SRC洗钱案的案件管理时,法官莫哈末再尼询问他,是否也负责纳吉另一起SRC案的司法检讨申请。沙菲宜说:“是我(负责)。经过一些波折,我又回来了。”法官接着说:“你本来就不该走。”结果引起哄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