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交通部宣布,国会通过的“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令”正式授权政府向外国车辆征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P)。当局将先在马国与新加坡的边境关卡实施VEP措施,过后才在马国与其他邻国的边境关卡这么做。不过,交通部并未公布何时开始征收VEP。

陆兆福并未透露何时开始实施VEP措施,只说:“这项举措肯定需要时间来落实。”国会下议院随后以声浪表决三读通过了这项修正案。

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二(4月4日)在国会下议院为“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总结时说,VEP举措将分阶段进行,首先将从马新边境关卡开始,然后才是马国与泰国,以及马国与印度尼西亚等其他邻国的边境关卡。

马国原本计划2016年11月1日在长堤与第二通道两个关卡,向入境的新加坡注册车辆征收20令吉(约6新元)入境过路费(RC),同时落实VEP系统。入境过路费当时按计划实施,VEP系统则因各种技术问题而多次展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