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通讯社Keystone-ATS报道,主控官艾莉丝发现若与马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堪称“世纪骗局”。她形容被告“精于算计、操纵他人、贪得无厌”,因此要求法官惩处被告10年监禁与九年监禁。

路透社报道,检方指控拥有瑞士和沙特阿拉伯国籍的塔里克·奥贝德(Tarek Obaid)和拥有瑞士和英国国籍的帕特里克·马霍尼(Patrick Mahony)制造假象,让人以为他们的沙特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获沙特政府支持,以利于公司与一马公司成立一家合资企业。法庭判处48岁的奥贝德监禁七年,47岁的马霍尼监禁六年。

检方指出,两人借此假象说服一马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签约,再顺利诈取资金。根据起诉书,两人一共挪用1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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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则要求法官宣判报告无罪释放,因完全没涉及诈骗。

“两名被告利用上述资金收购了瑞士和伦敦的房地产、珠宝、私募股权等资产及用来发展有利可图的活动,以及作为维持他们奢侈生活的消费。”

沙特石油国际公司高管帕特里克·马霍尼(中)8月28日在瑞士联邦刑事法院判处他六年徒刑后离开法院。(法新社)

主控官指出,两名被告建立了一个虚假的合资企业,声称是由沙特和马国政府所拥有,并制造沙特石油国际公司获得沙特政府支持的印象。

主控官说,被告最初从一马公司提取10亿美元,购买其合资企业的股份,2010年至2011年间,他们又挪走了8亿3000万美元,作为他们合作后获得的伊斯兰贷款一部分。

根据控状,2009年至2015年期间,两名被告由于挪用了一马公司与沙特石油国际公司合资企业所转账的18亿美元资金及洗钱,因而抵触欺诈、管理不当及洗钱罪;其中,奥贝德获得至少8.05亿美元,马霍尼获得至少3700万美元。

据马国和美国调查员估计,自2009年一马公司成立以来,共有45亿美元被挪用。

瑞士联邦刑事法庭裁决,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18亿美元(23.45亿新元)的两名石油勘探公司董事罪名成立,分别判处监禁七年与六年。

《光明日报》报道,此案是今年4月于贝林佐纳的瑞士联邦刑事法院开审,由三司负责审理。奥贝德和马霍尼被控与在逃富商刘特佐串谋,挪用一马公司公款。瑞士主控官在审判期间,要求法官对这两名被告判处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