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不点名批评《壹周刊》的报道“穿凿附会”。该刊指盛传将以“同股不同权”方式到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科技企业小米,不但聘用林郑的大儿子林节思为营运经理,而且小米“金主”启明创投也与林郑关系密切。
(记者是《联合早报》香港特派员)
《壹周刊》指出,梁刘柔芬一家都是“奶粉”(林郑有“奶妈”的外号),与林郑在公在私均关系密切。至于晨兴资本的股东,则是恒隆集团陈启宗家族基金,陈启宗也被形容为林郑的好友。
据《壹周刊》报道,表面上小米与林郑风马牛不相及,但林节思曾于2015年至2016年在启明创投做实习生,而启明创投则是小米崛起的重要“金主”之一。
她因此强调,目前港府并没有就《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定下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但她时常都会记挂着有这件事要做。
“这一种穿凿附会、似是而非(的报道),我也不打算控告它诽谤,因为这样都会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我觉得是清者自清,社会是有公论。”林郑强调,是否批准小米以新上市条例挂牌,是由财政司长决定。
“双学三子”上诉得直 不代表港府上诉是错误
林郑昨天(2月7日)是在回应议员、“热血公民”成员郑松泰提问时发表上述讲话。郑松泰当时指出,有两名港府常任秘书长用“首置”来避税,相比起律政司长郑若骅的家有违建,严重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质疑港府的品格审查是否有漏洞。
另一方面,对于“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上诉得直,林郑认为,部分议员把事情看得过分简单,终审法院的判决不等于港府提出上诉的做法错误。她提醒说,对涉及暴力及大规模非法集结的罪行,终审法院已经表示同意判处阻吓性惩罚有相当必要。
据悉,小米成立首年就获得启明创投及晨兴资本合共投资种子基金4100万美元(5410万新元),随后一年又再获提供9000万美元。启明创投其中一名老板梁颕宇,是前立法会议员梁刘柔芬长女。
对于建制派议员何君尧追问何时就《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林郑说:“虽然有人说这七个月开局良好,社会较平静了,但是(形势)并未去到可以推动这个工作的适合环境。”
林郑昨日到立法会接受质询,在回应有关公务员诚信问题时,主动提到有一份周刊的封面故事,提及一间市值以千亿元计的科技公司,将以新的上市条例上市,并将事件与她及其子挂上关系。
林郑回应说,港府与她均对公职人员诚信有极高要求,也有稳妥制度保障,但随着时日,若制度需要更新、改善或加强,她持开放态度。她也说,若议员对公务员的诚信有怀疑,欢迎向公务员事务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