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从前年6月起启用常年组屋申购系统,允许买家上网透过该系统提出申请,并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获得选购组屋的预约时段,最快可在下个工作日选购组屋。

沈颖说:“屋契较短的组屋屋主如果不想或无法继续拥屋,须将单位交回给建屋局。这类组屋的屋主不能在公开市场转售单位。”

除了上述提问,颜添宝昨天也在国会上关注有关常年申购组屋活动的问题。

国家发展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昨天(3月2日)回复议员颜添宝(宏茂桥集选区)有关本地过去五年有多少屋主必须将组屋卖回给建屋局的提问时,透露上述数据。

常年组屋申购活动 订购单位共1521个

至于其余约700个交回给建屋局的组屋单位,沈颖说大多是因为屋主在未满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前,生活情况有所改变,导致他们不再符合拥屋条件。

针对颜添宝的提问,总理公署兼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陈杰豪回应时透露,截至今年2月22日,买家透过常年组屋申购活动订购的单位共1521个。

过去五年,约1700个组屋单位的屋主须放弃拥屋权,将组屋交回给建屋发展局。其中有约1000个是屋契较短的小型公寓、二房式灵活组屋,或已加入屋契回购计划的组屋单位。

目前,建屋局每年两次暂停网上申请,以更新可供买家常年申购的组屋单位名单。供常年申购的组屋单位大部分是在每年两次的剩余组屋销售活动后,仍未被选购的单位。

由于这些屋主未达到最低居住年限,因此他们无法在公开市场脱售组屋。

沈颖说,导致这类情况的最常见原因包括离婚、与未婚夫或未婚妻分手,以及宣告婚姻无效。

其中有46个二房式灵活组屋、273个三房式组屋、601个四房式组屋、597个五房式或三代同堂组屋,以及四个公寓式组屋。